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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赫岩通讯员杨毅王栋奚东)记者从交管局了解到,实施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两个月以来,机动车假牌假证等交通违法大幅减少,变造、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明显增多。为此,交管部门依法对用固定物遮挡号牌按变造号牌交通违法给予处罚,最高罚款2000元并记12分。
截至8月7日整治活动开展两个月来,交警查验大队出动交警万余人次,在国道、省道和高速公路及各区县餐饮娱乐场所等重点区域设置点位三百余处,通过固定拦检、流动巡查、与治安或巡警联动、与刑侦部门协作等方式,重点查处假牌、假证及遮挡、污损、变造号牌等交通违法,使假牌假证交通违法大幅下降。其间,交警查验大队查获挪用号牌404起,伪造号牌82起,伪造驾驶证45起,伪造行驶证33起,分别比整治行动前下降30%。
交管部门同时表示,机动车变造、遮挡、污损号牌交通违法呈上升趋势,违法者多用光盘、胶条、可活动牌照架等固定物遮挡号牌,还有的车辆车身洁净惟有号牌污损不堪,这些车辆一旦遇交通事故逃逸,受害者会因无线索追查肇事车而得不到赔偿。为此,交管部门对机动车以固定物遮挡号牌一律按变造号牌交通违法,依法给予驾驶人罚款200元至2000元并记12分的处罚。
还有个别机动车以号牌丢失为由,上路行驶未悬挂号牌。对此交管部门提示,机动车号牌一旦丢失应及时到交管部门指定地点补领号牌,且如果仅丢失一面号牌,补领时需上缴未丢失号牌,换领一对新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