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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本报蓝刊上期推出了《<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实施情况调查——6种不文明现象再抬头》的报道,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很多读者来电表示,除报道中所列现象外,还有不少不文明现象也在影响着我们的城市文明程度。这其中,不文明养狗情况最普遍。为此,记者深入到市内多个社区进行实地采访,发现不文明养狗有五大问题很有代表性。
问题1乱拉乱尿影响恶劣
观察地点:和平区鞍山道邮局附近、河北区王串场街
现在,大部分市民走在马路上都十分小心注意脚下,怕一不小心踩到狗屎。因为随着养狗人数的增加,直接导致宠物狗乱拉乱尿现象的增加,这也是最普遍的不文明养狗行为。
傍晚时分,在和平区鞍山道邮局附近,记者看到不少居民带着小狗来遛弯,不少小狗方便的地点都选在了附近的草坪里,这些草坪虽然有几十公分的护栏,但小狗们都可轻松一跃而过,草坪也成了宠物厕所,也没有狗主人主动进入草坪清理。还有的小狗就直接在便道上方便。记者采访时就看到一只小狗方便后,狗主人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记者原以为他要把粪便加以清理,却看到他一手将狗尾巴撩起,另一手用纸为狗擦屁股,整个动作完成后,带着小狗扬长而去,丝毫不理会地上的狗粪。
值得一提的是,记者在一些社区采访时,不少养狗的市民普遍认为,小狗在草坪里拉尿正好给草地施肥,不用刻意清理,其实这种认识是完全错误的。有环卫工作者告诉记者,狗直接排出来的粪便是“生粪”,必须和沙土、水等按一定比例勾兑、稀释后,再经发酵、腐熟,才能形成真正的有机肥料。而那些直接排泄到绿地里的狗屎狗尿,由于没有经过处理,对草皮的杀伤力特别大,许多草皮因此脱水枯死,只能补种新草。
此外,不少小狗对汽车还情有独钟,在一些社区采访时,经常看到,小狗把撒尿的目标从大树换成了私家车的轮胎,主人也不加管束。很多私家车主对此都深恶痛绝,但又没其他好的办法,要么只能勤洗车,要么就在轮胎前立个板子稍加阻挡。
问题2不拴绳子不带口罩
观察地点:河北区王串场社区
按照4月1日实施的《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携犬出户时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为犬配戴嘴套,由成年人用束犬链牵领,并主动、自觉避让他人。然而随着夏季的到来,这样的规定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
记者在河北区王串场社区看到,傍晚以后楼群里遛弯的人多了,小狗也多了。虽然偶尔能看到几个拴着绳子的小狗,但绝大多数狗都没有带嘴套。记者也随即采访了几位养狗的市民,有一位市民此前给狗买过嘴套,但夏天太热,狗又是靠舌头排汗,于是就不带嘴套了,而对于为何不拴绳子的问题,大部分狗主人都说,“自己的狗很听话绝对不会咬人。”
这样的回答显然很难让怕狗的市民信服,记者采访时就有很多市民表达了对狗不拴绳的反感。一位市民张女士说:“晚上狗特多,都不拴绳,来回乱跑,都不敢让孩子出来,生怕被猛然蹿出来的狗吓到或者咬到,真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
此外,记者还在一家小型宠物商店了解到,在《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后,确实有一段时间狗嘴套卖得很火,可现在几乎没有人买了。店主说:“七月份以来基本卖不动了,主要是天太热,狗靠嘴散热,狗主人都不会给狗戴了。”
问题3晚上乱叫扰人休息
观察地点:河东区万新村社区
夏天晚上睡觉,人们都习惯于开着窗户,但时而传来的狗叫声却惊扰了不少人的好梦。最近不少读者反映,社区里很晚都还有遛狗的,狗叫声更是吵得他们难以入睡。住在河东区万新村的孙大爷反映,“夏天以来,晚上十一二点外边都有遛狗的,而且由于天气燥热,狗也狂躁,经常乱叫,经常把人从梦中惊醒。”
记者也查阅了《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其中对于噪音污染也有相关规定:严禁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发出其他高噪声干扰周围居民生活;从事家庭室内娱乐、装修等活动时,应当限制时间或者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污染。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罚款。
《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五十条也规定,养犬人养犬不得干扰、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半夜狗叫,显然已经影响了居民的正常休息,应当予以制止。对于,养狗的人来说,也应换位思考,尽量不要过晚遛狗。
问题4有狗证就为所欲为?
观察地点:河西区人民公园附近、南开区万德庄附近
“你家狗要是还在我车轮胎上撒尿,我就报警。”“没事,我有狗证不怕。”
“你家狗要是再不拴就出来,我就报警。”“没事,我有狗证不怕。”
这是记者在实地调查时听到的对话。这样的对话几乎天天都在我们身边出现,一方面体现了不文明养狗行为已经成为我们城市的一大顽疾,同时也体现了少数养狗人的自身素质有待提高。不少养狗的人把狗证看作特权,有了狗证就可以不拴绳子,不带嘴套,可以随地拉尿,其实恰恰相反,狗证只是一个许可养狗的证明,并非可以凭此享受特权。
并且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犬人养犬不得干扰、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携犬出户时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为犬配戴嘴套,由成年人用束犬链牵领,并主动、自觉避让他人。严禁携犬进入公共场所、公交客运车辆和长途客运车辆。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避开乘坐电梯的高峰时间,并为犬配戴嘴套或者将犬装入犬笼、犬袋。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禁止携犬进入电梯的时间。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处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并注销养犬登记证。
问题5大型犬仍“神出鬼没”
观察地点:红桥区万通上游国际社区
城市里禁养大型犬,早已是明文规定,但在社区里,大型犬经常是“神出鬼没”。红桥区万通上游国际社区的王先生反映,“我们小区里有一户一楼的居民养了好几条大狗,很是吓人,平常不出来,就是晚上偶尔出来遛遛,不过经常乱叫,那声音大得吓人。”不仅在这一个小区,记者在不少社区也发现了不少大型犬,据居民反映,和小狗相比,大型犬主人遛狗十分小心,不会选择人多的时候遛,但一旦和路人遭遇,这些狗往往野性更大,即便咬不到人,路人也被吓得够戗,希望有关部门加大管理力度。
其实,养大型犬的后果也比较严重,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五十条规定:严禁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违反本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并可处1000元罚款。
市民声音呼吁加大力度
在调查中,不少市民也表达了他们对于“狗患难管”问题的看法,大部分人认为要加强管理。
红桥区万通上游国际社区王先生:“民警工作太忙,不能把时间都浪费在抓狗上,我觉得可以安排一些人协助综合执法的和民警执法,加大对不文明养狗行为的罚款力度。”
河东区万新村居民孙大爷:“还是得靠民警啊,只要民警一管就能好一阵,希望民警还是要加大力度。”
河北区王串场社区李女士:“一般有条件的社区都装有摄像头,公安机关可凭此辅助解决人手不足的问题。一旦有不文明养狗行为出现,就可以锁定证据和人,进行处罚,这样也减少了人力的投入。”
家住南开区万德庄某小区的周先生则认为,除了要加强管理外,更重要的是养狗人要提升自身素质和文明意识,否则,永远是治标不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