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保证最低价”,这是天津老百姓大药房打出的“最吸引眼球”的宣传。但是,老百姓大药房的药,真的是全市最低价吗?市民王先生在偶然的机会里发现,同是一种药,同样在老百姓大药房,各连锁店的价格居然都不一样,“这不是现代版的‘自相矛盾’吗?”更让王先生气愤的是,老百姓大药房标榜的所谓“限量特价药”,经他事后到其他药店比对,也比部分药店要高。不过,当王先生就该问题向相关管理部门反映时,对方却打起了“太极”,再次让消费者失望。
雾里看花的最低价格
王先生说,老百姓大药房宣称自己的药“价格最低”,他对此也深信不疑。几年来,凡是买药,他都顺理成章地到这家药房去买。“几年前,我的亲戚患上了抑郁症,需要常年服用一种叫做利培酮片的药。以前在老百姓大药房买都是40多元,今年四五月份,大药房搞活动,公开打广告称保证最低价,但是,利培酮片的价格不但没有降低,在有的连锁店甚至卖到了52元。”
王先生说,利培酮片是一种处方药,亲戚需要长期大量服用,便委托很多亲戚拿着处方,在市内的各大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店购买,“有的亲戚去河西区微山路店,有的去河东区大桥道店,有的去南开区红旗路店买药……所有购货单据汇总到一起,他这才发现了问题。”他说,以6月29日,6月30日买药的情况为例,同样是西安杨森厂出产的利培酮片,这些连锁店都标明特价销售,但是,南开区红旗路店、东丽区津塘路店卖45.8元,而南开区迎水道店和河西区珠江道店卖52元。一盒药,相差竟然达到6元多。
“同是自己的药房,同一种药就差这么多钱,何谈保证最低价?”王先生说,不仅如此,有亲戚还告诉他,在市内的部分小药店,同样是西安杨森厂的利培酮片,有时候价格仅43元左右。也就是说,比老百姓大药房各连锁店最低的售价都便宜。
“早在今年5月份,我就曾找过老百姓大药房,希望对方能做出解释。对方回复说是计算机系统原因,价格标错了。这个答复根本不能自圆其说,但是,之后就再也没了回音。”
解释能否服众?
8月11日,记者到多家药房进行调查。南开区西湖道一家老百姓大药房,大幅宣传牌匾上醒目的大字:“保证最低价”。不过,记者也留意到,该牌匾上也同时注明,“如果发现其他药店价格低于我店,可到我店服务台,凭其当期广告再享受对方价格的95折优惠……”记者了解到,在该连锁店,西安杨森厂的利培酮片是特价销售,单价50.8元。而同一天在老百姓大药房河东区中山门店,该药同样是特价销售,单价是49.8元。
同样是8月11日,记者在河西区南楼附近的一家药房看到,西安杨森厂的利培酮片销售单价是49.8元,据该药店销售人员介绍,该药的这个价格是正常价格,而非“特价”。此外,该药近期一直都是这个价格销售,没有变化。
记者在老百姓大药房随机采访了一名顾客。“这儿的药不一定是最低?不可能吧?他们可是保证最低价的!我们是冲着药房的宣传才来买的。价格高可退差价?这似乎有点蒙事吧?能有几个顾客在老百姓大药房买药后,还特意跑其他药店去比对价格?”
对于上述情况,老百姓大药房又是作何解释呢?该药房天津客服中心接待人员接受采访时,对各连锁店销售价格不一的事情未作否认,但她认为,老百姓药房的这种定价不违反国家的定价规定,是合法的。“我们药店里的大部分药价,是全市统一的。但是,有部分药品,由于不同区域的具体情况不一样,所以不同区域的定价也不一样。”该接待人员进一步解释说,出于跟风效应,有部分小药店将店址选在老百姓大药房的周围,这些小药店通过不正规渠道进药,进价很低,卖价相对也低,“这样一来,我们只能迁就他们的定价。以利培酮片这种药为例,我们的正规渠道进价是51.5元,有的小药店能卖到四十五六元。为了竞争,没有办法,有的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店只能赔钱卖。”
该接待人员说,王先生对利培酮片的价格如此敏感,并分别在各个连锁店买药,不像个普通消费者,不过,该接待人员说,只要王先生提出的要求合理,该药房会尽量与他协商,遵照原先的承诺,支付各药店销售价格的差价,尽量妥善处理投诉。
“最低”宣传涉嫌违规
“我只是普通的老百姓,家里有患病的亲属,之所以反映这个问题,只是希望老百姓大药房能规范自己的经营,不要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我的要求,很简单,无非就是退还差价,加在一起,也就是100元左右,还不够我四处奔波投诉的路费。如果是‘碰瓷’,家里没有病人,我买上千元的利培酮片,如何处理?老百姓大药房至今没有一次和我主动接触,让人失望。”
王先生还说,他早在一个月前,就将老百姓大药房涉嫌虚假宣传的问题,投诉到市工商部门和物价部门,但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记者拨通12315热线,以王先生的名义了解该反映情况的进展。“我们查了记录,王先生是7月5日反映的问题,我们不是当天就给回复了吗?王先生反映的是价格问题,应该由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反映的是虚假宣传,是老百姓大药房宣称最低价,物价部门说是应该归工商部门负责。”“我们已经做了答复,不归工商负责,建议你找物价部门反映……”
随后,记者与市物价部门联系,对方的答复是:经过查找,没有发现王先生7月份的反映记录,不过,根据王先生反映的情况来看,应属虚假宣传问题,归工商部门受理,“关于药品定价问题,我们只限最高价,不限最低价,只要没有超过最高限定价格,我们就无法干预……”
击水律师事务所潘强律师说,《广告法》第7条规定,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该条款并没有提及“最低”,在这个层面上说,老百姓大药房尽管使用了绝对化用语,却属于打擦边球。
“不过,现有证据已经证明,老百姓大药房的价格并不是最低,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已属违规。”潘律师说。(本报记者胡然实习生杨春)
国人的特点是软的欺负硬的怕,老百姓大药房,只看名字就与那些强势药房有区别,但是,发脾气还是选择了它。比它更欺诈的,更忽悠的,更违规的大有人在,但是那些人根本不理你,于是找个软柿子捏。我不是反对对商人的监督,而是希望监督从强势做起。那样才有说服力和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