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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的一线城市,人体群拍私拍愈演愈烈,已经形成包括模特、经纪人、所谓摄影爱好者在内的完整的地下产业链。记者从圈内人处了解到,作为新兴“摄影圈”,群拍、私拍有特指含义。所谓“私拍”,参加者限定1-3个人;“群拍”限定4-6人,最多也不过10人。一些组织者经常通过网站发布信息,群拍300元/人,5人一组,私拍另约。参与者无须提供任何证件,只带相机和钞票去就行,摄影水平不高也没关系(8月12日《北京晨报》)。
尽管距发案已两月有余,闫凤娇事件却仍在互联网上持续发酵。截至7月底,闫氏艳照已从第一季曝光到了第十季。包括冰冰、燕子等越来越多的模特牵扯进来,其尺度之大令人瞠目结舌。艳照的不断涌现,似乎佐证了网友的分析:闫凤娇绝非被胁迫,而是在参加人体私拍后,艳照意外流出。从某种意义上讲,闫凤娇事件打开了一扇隐秘的门,呈现在众人眼前的,是一块无人监管的灰色地带。
比起那些场子未搭、广告先行的公开和准公开的裸体艺术摄影活动,媒体曝光的这种所谓“人体私拍”产业,显然已不是简单地称之低俗所能概括。有才没才,交钱就行;有艺没艺,脱光便可。如此方便直接的钱色交易,与其叫“人体私拍”,还不如干脆曰“色情私拍”,因为脖子上挂架相机,并不证明色情便成了艺术。
把金钱视作参与其中的唯一准入资格,“人体私拍”无疑已是一种大大越过了低俗底线的违法勾当。但不得不说,正是现实社会中愈演愈烈的“三俗”之风,才逐渐抬升和助长了这种假借艺术之名、乱行丑陋交易的“私拍产业”。当越来越多的人,对于层出不穷的庸俗之行、低俗之事和媚俗之举,已经“审丑疲劳”地日益麻木和无语时,“人体私拍”之流的伪艺术、真色情,也便找到了恣意滋长的温润气候和蔓延空间。
的确,法律监管和社会问题,往往会存在一个相对滞后的客观规律。而像“人体私拍”这样看似打着法律擦边球的“情色产业”,是否真的难以有效治理呢?律师界人士并非这么看,因为,参照刑法新设罪名——组织淫秽表演罪,完全可以对这种变相的“以钱买色”违法活动进行处罚和整治。而模特如果只是单纯提供人体摄影服务,其并不触犯法律,但如果在摄影的同时,模特还同时为多人提供性服务,则构成“聚众淫乱罪”。所以,要让早已走形变味的“人体私拍”终结肮脏交易,净化艺术环境,关键并不在于是不是有规可循、有法可依,而是公众和社会容忍“三俗”放纵的底线在哪里。
近些年来,有意无意、似真似假、半推半就地利用“艳照事件”博取名利,俨然成了某些求红心切及其炒作策划者的惯用伎俩。“人体私拍”的暗潮汹涌,事实上已成为艳照四处扩散和随意传播的一个黄色源头。从这个角度来说,再用任何托词和借口来迟缓对“人体私拍”的打击和遏制,就不仅是对“色情”治理的过于松软,更是一种“懒政”的表现了。作者:陈海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