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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蓄国债(电子式)是财政部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一种不可上市流通的人民币债券。在发行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同期限金融机构存款利率,这两期国债从调息之日起停止发行。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今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8月16日支付利息,财政部于付息日或到期日将本期国债利息或本金拨付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账户的本息资金作为居民存款,由试点银行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从8月16日开始计算,持有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持有6个月不满12个月提前兑取,按照票面利率计付利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持有第六期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扣除90天利息。提前兑取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需按照兑取本金的1%。缴纳手续费。
本次发行的两期国债以100元为起点按100元的整数倍发售、兑付和办理各项业务,不可以流通转让,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兑取、质押贷款和非交易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