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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党中央准确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全面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把中央精神与天津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找准切入点,选好突破口,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更多的投入,努力把这项关系全局的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一、时刻居安思危,增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当前,我国既处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在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各种矛盾易发多发、相互交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任务十分繁重艰巨。
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实现天津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保障。稳定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一个排头兵”、“两个走在全国前列”、“四个着力”和“五个下功夫、见成效”重要要求,紧紧抓住加快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这一重大历史机遇,确定了奋斗目标和工作思路,作出了着力构筑高端产业、自主创新、生态宜居三个高地,全力打好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结构调整优化升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五个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营造团结和谐稳定、风正气顺心齐、想干会干干好的良好氛围,统筹滨海新区、中心城区、各区县联动协调发展,推动各项工作站在高起点、抢占制高点、达到高水平,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天津发展变化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坚持一手抓发展这个硬道理、一手抓稳定这个硬任务,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在发展中维护稳定,在稳定中实现发展,形成了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是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是理顺利益关系的过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过程。我国当前的社会矛盾,主要是因利益诉求引起的人民内部矛盾,必须用和谐的思维、和谐的方法予以有效化解。我们扎实推进平安天津建设,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和风险评估机制、矛盾预防和排查化解机制,率先建立案件评查机制,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妥善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和信访突出问题,取得良好成效。当前,社会矛盾的关联性、敏感性、对抗性不断增强,要求我们必须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把三项重点工作作为重要抓手,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提高社会和谐水平。
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重大举措。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在群众。我们的各项工作都要自觉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让群众及时受益、多方面受益、长久受益,不断增加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近年来,我们连续实施了4个20项民心工程,下力量解决住房、就业、收入、社会保障、教育、卫生、交通、社会治安等一批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综合整治市容环境,广泛开展“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活动,民计民生不断改善,民心民气得到凝聚提升,激发了群众热爱天津、建设天津的巨大热情。三项重点工作顺民心、合民意,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必将有力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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