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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本版刊登了有关高校就业率统计问题的报道,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教育部高度重视,来函就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及就业统计工作情况说明如下:
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
2010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630万人,比去年增加20万人,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截至7月1日,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为72.2%,同比增长4.2个百分点;实现就业人数455.6万人,同比增长40余万人。
我部将高校毕业生工作列入今年工作重点。去年10月启动了2010年毕业生就业工作,比往年提前一个月;11月份,又召开全国视频会议,下发文件,对教育系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今年4月,我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等联合召开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出台多项新政策,实施“岗位拓展计划”、“创业引领计划”等,大力促进毕业生就业。同时,我部与民政部、财政部、总参等部门积极配合,协商制定出台了社区就业、创业、征兵等方面的新政策。
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情况
我部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办法是经多方专家系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形成的。2004年,我部委托上海交通大学牵头,组织60多家高校、科研机构、用人单位和地方人事部门共100多位专家开展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研究,在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宏观就业统计口径,制定了现行的毕业生就业率统计办法,就业形式包括以下7种:签订就业协议书、签订劳动合同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艺术类自由职业)、定向委培、升学、出国(境)和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就业。在国际上,是否把继续升学计入就业率有着不同的做法。如英国就把通过学习获取高一级教育机会计入就业率统计。
我部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就业率监督检查机制,就业率统计结果与有关机构的抽样调查结果契合度很高。我部建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库和就业率抽查举报制度,对就业率作假高校实行“一票否决”,从而保证了毕业生就业率的基本客观准确。2007年6月,在北京大学“高等教育规模扩展与劳动力市场”课题组对1.6万毕业生的调查中,毕业生就业率为70.9%,与当年我部统计的初次就业率71%基本吻合。2008年,浙江省教育厅请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对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进行抽样调查,调查结果与教育厅的就业率仅相差0.49个百分点。因此,我部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统计总体是客观准确的。
社会上一些人对就业的理解与我部就业率统计口径有一定差距。随着我国用人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用工形式越来越多样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多年前已将灵活就业作为劳动者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但是社会上一些人的就业观仍然停留在高等教育精英化的阶段,认为大学生只有到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才算就业,把毕业生在非公企业、中小企业就业,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看作是没有就业。因此,部分学生、家长及媒体对“就业”内涵不太清楚,不认同以签订劳动合同或以灵活就业等方式实现的就业,造成了对就业率统计的理解偏差。
就业率虚高不利政策制定 专家建议改变统计方式
学艺术设计专业的小黄是山东某大学的应届毕业生。在碰了很多次壁后,前不久,她终于被广东省一家比较有名的装饰公司聘为室内设计助理,聘期半年,其间没有工资,也就是所谓的试用。公司负责人说,如果她在这半年中表现良好,公司就正式聘用她,否则她就得走人。问她这是否算就业,她不太肯定地说,应该算吧。
近几年,类似小黄这种情况的,在大学毕业生中并不少见。严格地说,这种没有劳动收入的试用(有的发给很少的生活费)不能算就业。能否真正就业,还得到半年后再看。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公布的2009年大学毕业生半年后的就业率为85%,民间教育研究机构麦可思研究院在其《就业蓝皮书》中公布的数据为86.6%。而我国许多高校尤其是民办高校自己统计的就业率大多在90%至98%,远高于前两家的统计数据。在就业形势严峻的今天,如此高的就业率数据难免遭到社会的质疑。
那么,如何才能保证高校就业率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记者采访了几位教育学专家及业内人士。
把应由社会承担的就业重担压给高校有失公允
被采访的几位教育专家都认为,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存在造假现象。
据了解,我国公布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始于高校扩招的1999年,目的是为了将市场机制引入招生办学,对各高校办学质量进行督促。 2003年,教育部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规定,将学校扩招规模与毕业生就业率挂钩,对就业率明显偏低的地方和高校,原则上要减少招生,对就业率偏低的专业也要控制、减少招生规模。
教育专家表示,将就业率与招生计划、规模、经费投入、评估等直接挂钩的评价机制,出发点虽是为了督促高校根据社会需求培养出更多的能被市场接纳的优秀人才,但是,由于这种挂钩涉及各个高校的利益,甚至关乎学校的生死存亡,因此,它给学校带来的压力是空前的,由此产生就业率的造假问题,可能是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始料未及的。
华北电力大学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教师说,高校的职责是培养优秀人才、提高教学质量。当然,学校根据市场需要,适时调整专业方向、规模是理所应当的,但把主要应由社会承担的就业重担压到高校“身上”,这是有失公允的。一方面,就业形势一年比一年严峻,另一方面,保生源、保生存成为学校的头等大事,在双重压力下,就业率虚高似乎不可避免。
虚高的就业率对政策制定和调整有不良影响
“虚高的就业率失去了权威性。”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李春玲说,“没有真实的就业率,就不能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一些高校在就业率的统计上玩‘猫腻’,也给高校、社会、学生都带来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大学毕业生就业率已成为高教系统的政绩工程之一。于学校而言,就业率不但关系到专业的生死,还影响学校的形象和招生;于教育部门而言,关系到对政府的大学生就业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所管理的高校办学质量是否高、大学生是否受社会欢迎;于地方政府而言,则关系到对上级政府要求解决大学生就业难是否高度重视、执行有力。本来,如果就业率统计能真实反映大学生就业情况,大学、教育部门、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就业率,并无不妥。但是,如果解决大学生就业难的心思集中到了数字上,就业率的统计反而会影响大学生就业问题的解决。
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副会长陆士桢指出,虚假的就业率数字会传输给相关部门与决策者虚假的信息,对有关政策的制定和调整带来不良的影响,而且会影响大学生的道德观念、道德行为与道德情感。
让没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做统计、评估主体
目前,许多高校的就业率统计工作是由各个高校自己做的。“应改变就业率的统计方式。”这是所有被采访者的共识。
浙江工贸职业学院副院长贺星岳说,首先,要改变就业率的评价、统计主体。引入没有利益关系的第三方主体对学校的就业率以及办学质量等各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估,以保证数据的可靠和评价的公正。二是要调整统计时间,将每年9月1日的初次就业率统计往后延至半年、一年、两年跟踪统计,以得到更加真实、准确的数据。三是将考研升学、留学的学生剔除,不列入就业率中。
贺星岳认为,重点高校和东部发达地区,应将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关注转为对其就业质量的关注。不少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其就业、创业质量不尽如人意,有的徘徊在就业与失业之间。提高毕业生的就业质量,是高校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关于如何解决就业率虚高问题,陆士桢说,一是教育部门要把对就业率的追求改为对学校学科设置合理性、教学质量以及综合就业服务工作的考核。二是学校要把功夫下在改进教育质量、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完善就业服务体系上。
熊丙奇认为,在美国高校,评价学校教育质量和就业质量的一个指标,是校友捐赠率。从就业率的功能看,不能用来作为政府部门确定高校拨款、招生计划的硬武器,这是计划管理的思维模式,而应作为一种公开信息,提供给受教育者,以便他们更好地选择高校、选择专业;提供给高校,以便高校能结合自身办学传统与特色,调整专业设置和课程设置;提供给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能招聘到合适的人才。这才能让就业数据真正为教育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