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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德基开业的那一年,五岁的小外孙每到周日就缠着我去那儿吃薯条。那天上午十点许我领着小外孙刚进肯德基的门,一个熟悉的面孔便映入眼帘,那女人40多岁,打扮入时,光鲜靓丽。她是谁呢?一时怎么也想不起来。正迟疑,那女士也看见了我,便说:“这不是魏同志吗,您不记得了,那一年您给我办过公证!”我霍然想起来了,是小杨,八年前我给她办理过《授权委托书》。小杨后退几步,拉起坐在一旁的一位男士向我介绍:“这位姓张,是我老公。”我跟男士打过招呼,心里嘀咕,怎么,小杨结婚了?
小杨原本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丈夫事业有成,经过几年打拼,挣下了百万资产。谁知,一场车祸从天而降,夺去了丈夫的性命,她料理完后事,收起悲痛,立即接手厂里的事业。她果断作出决定,搞委托经营,高薪聘请原厂供销科长为代理人,负责厂子全面工作。而当时“授权书”就是我经手办理的。之后,小杨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孩子抚养教育上,为了孩子她什么都舍弃了,甚至包括自己的婚姻。
一晃多年过去了,儿子长大成人,她也到了人生的十字路口。凭着小杨的条件,找个如意郎君并非难事,何况又常有红娘牵线,雁雀传书呢。也是小杨心高气盛,担心再婚给家庭带来伤害,说的浪漫点就是爱情的火花擦的还不够炽热。几年里,一个个有情人闪亮登场,但都如过眼云烟,飘忽而来,黯然而去。
这年夏天,也是在肯德基,也是上午十点钟,一位男士走到了她的跟前,这人一米八的个头儿,长长的脸,长着一双黑亮的眼睛,留着一头灰黑相间的短发,看着就干净顺眼。小杨盯着对方上下打量。这人姓张,50多岁,原在某机关工作,已二线离岗,应聘于一家汽修厂帮忙。妻子前年去世,还有一儿一女均已成家单过。这时,服务员送上甜点鸡柳,二人吃着聊着,像久违的老友很是投缘。就这样婚期订在那年的中秋。
结婚前,双方约定各自的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均不转移,夫妻间互不继承,但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对方均有使用权。双方还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实行“走婚”。何为走婚?走婚就是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约定聚散的时间和生活方式。这种走婚的形式在中老年男女中,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像小杨夫妇他们约定,每周相聚两天,分离五天。有人会说为什么这样呢,这还叫夫妻吗?他们给出了合适的理由——
再婚前,他俩都有一个温暖的家,事业兴旺,儿孙满堂。婚后一旦放手,而把精力全部投入到“二人世界”,务必会造成与原有家庭结构的松散和断裂。而走婚既保留了原有的家庭结构和生活状态,也为日后新组合的家庭充满新鲜和稳固。另一个理由更加人性化,就是为婚姻“保鲜”。试想,夫妻成天厮守在一起,常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吵架拌嘴,久之便产生反感。而聚少离多,会造成“小别胜新婚”的滋味。您说是不是这个理儿呢!
小杨说,像他们俩,平时各忙各的事,只周六日相聚,或他来我这,或我去他那,感觉都挺好。当然,总有一天会归在一起,那就是相互需要搀扶的时候……
听着小杨的叙述,我的思绪豁然开朗,细想,不少再婚的中老年夫妻不和,矛盾成堆,往往跟以上说的一些原因扯上关系。如果像小杨和老张那样,把夫妻关系“经营”得如此张弛有度,圆满得当,那再婚之路一定会幸福的。
(作者:武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