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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武汉江夏工商分局局长陈培在劝阻一位横穿马路的女士时,不仅被对方打了响亮的一巴掌,并被其称为作秀。当天江夏工商分局70余人,在工作时间佩戴红绶带、红袖标当起志愿者,开展“文明过马路”劝导活动。——四川电视台
【工作日就应干好本职工作】
对横穿马路的人们进行奉劝自然是很好的,在交警或协警忙不过来的情况下,有这样的热心是需要鼓励的。但这似乎并不是工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而且,在工作日期间,作为工商分局的局长跟员工却戴上红绶带红袖标上街奉劝行人文明过马路,这怎么看都有些黑色幽默。人们有理由质疑,难道当地工商局人员实在太富余,以至于在工作日期间也可以一次性出动70余人来做“志愿者”?
平心静气地说,倘若不是因为人员很“富余”,一个工商分局,如何可以出动这么多的人手来做“志愿者”?如果再延伸一下,这种时候,民众去工商局办事,岂不是得去马路边到处找人?当群众办事需要到处去找工作人员的时候,这是不是对“志愿者”们的一种反讽呢?所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虽然不一定是万能真理,但放着本职工作不好好干,很难不让人产生相关人等“不务正业”的联想。
基于这样的原因,工商局局长上街劝导人们“文明过马路”被指作秀实在不足为怪。工商分局相关人员如果一定要上街做“志愿者”,也完全可以在节假日,或者下班之后的时间进行,没有必要“舍本逐劝”。舍弃本职工作,本身便是失职,虽然类似“劝善”的行为一定程度上可以为当地交警或协警的工作“减负”,但这样的“善行”显然有些热心过度。
这样简单的道理,当地工商局不会不懂,之所以如此,似乎还与参加“活动”有关,即所谓“文明过马路”劝导活动。至此,我们大致可以这样理解:为了更好地在“活动”中展现自己,为自己部门树形象、出政绩,江夏工商分局不惜在工作时间出动很多人做“志愿者”。这样的良苦用心,岂是单单一句作秀就可以概括的?(彭辉)
【民智官智携手,走出“文明困境”】
倡导文明过马路,我们经历了“哨子、绳子、票子”的时代。最常见的是“吹哨子”阻止,很多地方一直沿用至今,可是,效果不明显——“走自己的路,让哨子去响吧”。哨子失灵,绳子“上岗”。
吹哨子、拉绳子,是一种告诫,一种外力阻止,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能否转变一下思路,用奖励来“刺激”呢?河北省会文明办、石家庄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遵守交通法规奖励活动,对当天搜索开始后在各路口寻找到的“第一位不闯红灯的行人”、“第一位不闯红灯的非机动车骑乘人”进行现场奖励,每人一次奖励现金500元,以此激发广大市民守法出行的积极性。此举也遭到公众质疑:是否有“拿钱买文明”之嫌……甚至,有人想到用“鞭子”。有国外的经验可循:新加坡的国民素质是鞭子打出来的。
“劝导”是一种提醒,善意的提醒,文明的提醒。尽管有人不理解,甚至挨了一巴掌,但是只要坚持不懈,总有一天,市民会理解与配合,会用两只巴掌为你鼓掌。
我们似乎处在交通文明的“十字路口”,或者说,处在“文明困境”之中。其实,交通“红绿灯”,就是一盏城市文明的“照明灯”;交通文明是整个社会文明的“红绿灯”。当“闯红灯”司空见惯、习以为常时,不仅交通文明亮起“红灯”,社会文明也亮起了“红灯”。交通文明是否“一路绿灯”,关系到社会文明的进程。唯有采取文明的途径,采用文明的方式,增添文明的力量,才能让文明向我们走来,让文明走进生活。时下,最需要创新文明途径与文明方式,需要民智与官智相互启发,以收到“1+1>2”的效果,民智官智携手,更容易走出“文明困境”。
(王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