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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与两名同伙以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的方式引人上钩,随后以交纳培训费等名义骗取钱财,诈得钱财1.5万余元。日前,该男子被河西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8000元。
安徽省无业男子林某暂住本市津南区。今年2月下旬,林某伙同陆某、魏某(均另案处理)采用发布虚假招聘广告的方法,以交纳服装费、培训费等名义骗取应聘人员李某人民币3200余元。此后的两个月中,林某继续伙同陆、魏二人以上述手段行骗,先后共骗取古某等6名应聘人员钱款计1.2万余元。被害人报案后,公安机关经侦查将林某抓获。案件审理期间,林某的亲属向法院退交被骗事主钱款1.5万余元。(记者孙启明通讯员徐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