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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目前,大连市已有5000余户住房困难家庭利用13万元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改善了居住条件。记者昨日从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为了让领取货币补贴凭证的家庭有充裕的时间选房,6个月选房期限已经放宽,具体截止日期以市住房保障中心通知为准。
我市从去年开始采取货币化补贴的方式,补充原有的实物型经济适用住房形式,计划每年向8000户符合条件家庭发放13万元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截至2009年年底,全市共有1.5万余户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条件。去年,市住房保障中心通过摇号的方式向8000户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了补贴凭证。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目前各区国土资源局正在对剩余的7862户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货币补贴凭证。另据统计,目前已有万余户家庭领取了补贴凭证,5000余户家庭借助这一补贴圆了住房梦。
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申报统计看,目前尚有7862户家庭符合领取补贴凭证的条件,由于不足8000户,不需要通过摇号方式确定入围家庭,这7862户家庭可直接到所在地的国土资源局领取货币补贴凭证,享受13万元购房货币补贴的政策。
据悉,获货币补贴资格的家庭凭住房保障中心发放的《补贴凭证》,按规定需在6个月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一套。在规定期限内未购买住房的,《补贴凭证》作废,以后如再购房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但针对现在有部分尚未购房家庭的补贴凭证超过有效期的情况,为了给这些家庭充裕的选房时间,有关负责人表示,6个月购房期限已延长,具体期限有待市住房保障中心的通知。(记者赵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