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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8月16日上午,天津市总工会副主席李泮祥带领市总区县工委有关人员到滨海高新区进行企业建立工会组织情况专题调研。滨海高新区工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张世军及工会人员陪同调研并汇报高新区工会工作。
张世军首先代表两委对市总领导来高新区调研指导工作表示欢迎和衷心感谢。他从三个方面简要汇报了高新区工会推动企业建会的基本情况、基本做法及存在的不足。他说,近年来,高新区工会在市总和两委的领导下,紧密结合高新区企业实际,大力推动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和其它区域相比,距市总工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近年来,高新区两委和工会组织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总工会有关指示要求,在狠抓经济建设的同时,坚持抓稳定抓和谐,保持了高新区整体形势的和谐稳定。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劳动争议案件也呈逐年递增趋势,案件涉及争议也由过去的只限于工资、保险等传统争议转向休息休假、法定福利、合同约定、补偿标准等更加注重劳动尊严等方面的争议。要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各级工会组织必须更加自觉地履行职责,真正发挥为职工服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必须建立健全工会与企业行政方平等的协商沟通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解决,防止问题日积月累越积越多造成不可收拾的后果。必须努力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向更公开、更透明、更民主方向发展,让职工真正享受知情权,享受企业发展成果。必须要信息畅通,及时了解第一手资料,跟上必要工作,把问题尽力解决在萌芽状态。
他表示,高新区工会要按照市总工会的要求,以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作出的《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工作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的决定》和《天津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为契机,建立工会与管委会有关部门工作协调互动机制,形成合力促进企业建会;严格贯彻执行《工会法》,对于个别不支持工会工作,长期拖延或阻挠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强制建会,确保《工会法》的有效实施;进一步加强各级工会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各级工会领导班子。进一步探讨在联合会和大型企业实行工会干部聘任制,从而达到加强工会工作的目的。
李泮祥在听取高新区工会推动企业建立工会的情况汇报后,对高新区多年来在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和各项工作越来越规范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当前劳动关系越来越复杂,职工队伍也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工会工作必须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形势,不断研究新情况,探索加强工会工作的新方法、新思路。他希望高新区工会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在探索推动企业建立工会组织方面有更多新招法、新经验,一是要把推动企业建立工会工作做为一种常态,始终抓住不放。力争企业从一注册经营起就立即跟上工会工作,并形成一种有效的机制,使建会工作不留空当。二是要紧密结合高新企业的特点,不断创新建会模式,增强工作活力。要善于借鉴其它区域的有益经验,为我所用,提高自己区域内的工作活力。只有把工会组织建立好,才能真正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三是要下大力量选好配强各级工会领导班子。有一个好的工会班子,尤其要有一个好的工会主席,这是做好工会工作的关键。四是要认真贯彻好《天津市企业集体合同条例》,9月1日起《天津市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就要正式实行了,贯彻好这个条例,也是各级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希望高新区工会要在贯彻《条例》工作中,力争走在全市工会工作前头。也以贯彻《条例》为契机,推动企业建立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