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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据《法制晚报》报道昨日上午,记者从人民摄影“金镜头”组委会获悉,针对《挟尸要价》图片所涉及的新闻事实的调查结论已出,认为《挟尸要价》的新闻是真实的,不存在造假问题。
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分三点,分别为:
1.照片反映的“挟尸要价”的新闻事件真实存在。
2.照片中的主要人物王守海虽不是主谋,但其客观上参与了挟尸要价的过程,是这一行为的执行者。
3.照片记录的过程是整个挟尸要价的一部分。虽然王守海极力辩称自己没有开口要价,但据现场目击者称,王守海他们是当事人,参与并执行了要价。
作者张轶惊喜蒙了
昨日上午,记者在与作者张轶通话时,张轶表示,还没有正式接到组委会的通知。
当从记者处得知组委会的照片鉴定结论为真实时,张轶说“蒙了,惊喜地蒙了。组委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我真的是感到非常感谢,以后将会一直去坚持做一个有良心的记者”。
李玉泉称未收人钱财
据调查组内部人士透露,昨日,李玉泉向组委会提交了一份名为“关于《挟尸要价》照片真实性质疑的几点说明”的文件,文中强调,所有对照片本身的质疑,都是基于其在广泛调查基础上得出的结论,并未无中生有,亦非收受他人钱财,文中还表示,此份说明仅供组委会人员看,他本人不会向外公开。
质疑者构成名誉侵权
北京恒方永圆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良斌表示,诽谤罪的条件是无中生有,故意主管地违背客观事实。
王律师说,照片本身是静态的,只反映一瞬间的事情在此事件中,李玉泉本身当时并没有在现场,不是目击者,没有摄影记者对事情的过程了解得清楚。如果组委会评审认定照片是真实的,那李玉泉便构成了侵权。
侵权包括诽谤、污蔑等,如果李玉泉能拿出客观证据,或可以脱离诽谤、污蔑一说,但是如果李玉泉仅仅能提供自己主观上的质疑理由,那至少构成了名誉侵权。
王良斌律师表示,在名誉侵权的前提下,张轶可以根据自己因此事对工作造成的影响,向李玉泉要求相应的经济赔偿,同时还可以要求李玉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恢复名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