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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8月24日报道死刑作为最严重的刑罚,其威慑力毋庸置疑。减少死刑罪名会不会导致犯罪率上升?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在作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说明时指出:“根据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当取消一些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不会给我国社会稳定大局和治安形势带来负面影响。”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有关负责人说,这次提出要取消的13个死刑罪名中,经济罪占10个,财产罪占1个,公共方面犯罪占2个。“这些罪名近年来都较少适用或基本未适用过。”
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泽宪说,这次主要是考虑废止非暴力犯罪尤其是经济犯罪的死刑:一类是长期以来很少适用死刑的犯罪,如传授犯罪方法罪,据了解从1997年到现在还没有一例这样的案件;还有一类是从犯罪性质、社会危害等因素考虑,不适合规定死刑的犯罪,如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等。
根据草案,75岁以上的老年人犯罪将得到从宽处理。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知名律师刘晓原昨日表示,中国老年人多,老年人犯罪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对老年人量刑从宽是国际惯例。
刘晓原指出,与中青年人相比,老年人有其特殊的心理和生理特征,其心理素质、认知能力、自控能力都相对不高,也许会面临更多的家庭矛盾。事实上,对老年人犯罪的监管也面临着现实的管理因素,许多老年人因年龄太大不能承受监狱的管理强度。因此,对他们的管理也成了一些部门不愿面对的问题。
也有人怀疑,从宽处理以后会不会出现大规模的老年人犯罪,威胁社会稳定。专家表示,“从轻”、“减轻”以后的法律仍然很严格,不会出现75岁以上老人犯罪率增高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