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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晓慧实习生申晓萌)本市制定的《关于全面做好生活困难群众帮扶解困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对工资偏低困难群体帮扶的一系列新措施。本市将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一线职工工资偏低和因生产困难而发生拖欠工资等情况制定措施,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工资协议,实现职工增资诉求,强化各集团(公司)在遏制拖欠工资问题上的监管职责,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意见》明确提出,本市企业要通过平等协商签订工资协议,逐步建立正常增资机制;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约定的日期按时足额支付,杜绝发生工资拖欠;对确因生产困难而发生拖欠工资的企业,督促其建立清欠台账,制订清欠计划,筹措资金及时偿还拖欠工资;强化各集团(公司)在遏制拖欠工资问题上的监管职责,对于无力筹措资金者要从资产运营收入中拿出一定份额资金用于清欠。今后本市将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逐年提高防暑降温费、中夜班津贴、丧葬费标准。加大最低工资和工资支付情况监督检查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日常巡查、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报酬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