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记者崔清新周婷玉)23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将“恶意欠薪”正式列罪。
草案规定,对于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者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