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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夜色生辉的深圳,见证了改革的每一步

1992年,全国各地的年轻人涌入深圳找工作,他们已成长为城市的栋梁

1995年,高尔夫球世界杯决赛在深圳观澜湖球会举行
作为中国经济改革试验场的深圳特区,三十年来一路在“革自己的命”———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从未停过各种尝试。去年深圳开启的大部制改革被称为“深圳30年来力度最大、影响最为深远的机构改革”。
历经8次机构改革,4轮行政审批改革,深圳政府效率始终在国内排名靠前。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这非常考验深圳政府的勇气和智慧。
而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桥梁就是公民社会。进入21世纪后,深圳人的权利意识和公共意识日益勃兴。深圳政府响应和驾驭这一推动力,正探索出一条政府与公民社会共谋合作的成功路径。
作为经济特区的深圳一诞生,这个时代的幸运儿就力图远离计划经济全能政府的构架和模式,一直在探索符合特区经济发展特点的政府体制,向着“小政府,大社会”的格局迈进。
30年间,深圳历史上先后对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了8次大的改革,最近一次的大部制改革更备受瞩目。每一次改革挑战重重,但改革的步伐从未停止过,一届届政府将改革向纵深挺进。
行政体制改革
解决效率问题
深圳特区的行政体制改革动手较早,是从1981年开始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步进行。这第一枪在国内率先打破了按行业、产品门类设置政府经济管理机构的旧模式,初步实行行政大系统管理体制,并实现了精简的实质性突破———市委常委、副市长以上的领导由原来的19人减少为8人;市政府工作部门由原来的53人减少为18人,机关工作人员由原来的1778人减少为738人。
“特区政府体制的改革,有中央和省统一部署安排的,有特区根据经济运行自行设计的,但改革的主要目标无一不是解决效率问题。”早在1987年就致力于将政府和企业分开的深圳前市委书记、市长李灏回忆说。深圳1998年在罗湖区推出的“一顶大盖帽代替七顶大盖帽”改革,过去大盖帽满天飞,如今只有一顶贝雷帽。这顶贝雷帽代表城管、环卫、文化、计划生育、房屋租赁、社会医疗、旅游7个方面行使行政执法权。执法人员使用统一的法律文书和处罚票据,罚款全部上缴财政,没收物品全部交由财政拍卖,拍卖所得也归财政。改革推行一年多后,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变得清亮。2000年,深圳在全市推广。
能不能进一步增强服务功能,是考验深圳机构改革能否成功的首要因素,值得一提的是深圳推进的行政审批改革。过去,这里也曾有过这样的案例:一个需要配置土地资源的高科技项目,从提出可行性报告到竣工投产,要经过十几个部门的审批,盖50多个公章,历时180天以上。
1997年初,深圳开始了对政府审批制度的再次改革。1999年新春伊始,深圳出台《深圳市政府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无论企业,还是个人,办理事情,凡是能依法核准的,不需要再报政府审批。这次改革,使政府审批事项由723项减至305项,减幅57%;核准事项由368项减至323项,减幅12%。2004年,深圳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此次改革再次提出,对政府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彻底清理,对不符即将实施的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一律取消。
去年推进的大部制改革,一共取消、调整、转移284项职责及行政审批事项,政府不再承担或不再直接办理的有关等级评定、标准推广、业务培训、办展办会等事务性职责共90项,同时增加了73项民计民生领域的政府职责。
试举一例:一直以来,成立驾校都是需要交通部门审批的。而此次大部制改革中,深圳取消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行政审批,直接将“审批制”改为了“核准制”。这意味着深圳市交通运输委的工作将不再是以前的严把“审批关”、控制驾校数量,而是设置准入门槛,将精力主要放到市场监管上去。
转换政府职能
改革时机成熟
在某种意义上,深圳政府机构和行政制度的改革也是一次权力转型的革命。深圳一路的改革目标都是:切实转换政府职能,致力于向纳税人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2001年12月,中编办选择了深圳作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深圳市委市政府为此成立了课题小组。
2003年1月,在广东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当时的深圳市主要领导高调对外透露,深圳即将成为中国唯一推行“行政权三分”试点改革的城市,并且描绘这一全新的政府架构是:决策部门只有决策权而没有执行权;执行部门只有执行权而没有决策权;监察局和审计局将作为监督部门直属市长管辖。
但是此后,这项探索由于种种原因搁浅静默。不过,酝酿一直未曾停步。2006年3月,深圳市出台的《深圳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就是铺垫之一。直到2009年深圳正式按下重启键,开启的大部制改革被称为“深圳30年来力度最大、影响最为深远的机构改革”。
是次改革,深圳对市政府进行了一次更大的手术———除公安、教育、民政等7个机构暂不作调整外,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都纳入了调整范围,共减少机构15个,精简幅度达三分之一,大大低于中央规定大城市为40个左右的机构限额。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思路将政府机构设置为委、局、办三个层次。“委”主要承担制定政策、规划、标准等职能,并监督执行;“局”主要承担执行和监管职能;“办”主要协助市长办理专门事项,不具有独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46个政府部门中,只有7个部门未被涉及,产业管理、规划国土、文体旅游、交通、城市管理、人居环境等部门都以大部制的面貌出现。
深圳于6年之后“重启”改革,这次不仅改革的技巧与策略比6年前成熟,而且在时机上也比6年前更成熟──中央大部制改革在观念和现实层面上为深圳减小了阻力。
省体改研究会会长黄挺接受采访时说,深圳这次大部制改革是动了真格,但是也不能期望过高。大部制还没有看到什么很明显的成果,很多问题现在还处在磨合阶段。我们做了一次调研,老百姓对这次行政体制改革的期望是,能做到“高效、廉洁、公平、正义”。
深圳改革是质变还是量变?改革是否一步到位了?改革成效如何?在改革推出数月之后,这些疑问都拷问着深圳这场历史上力度最大的改革。目前谈论深圳改革的经验还“为时尚早”。不管如何,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制约协调调子已定,这不仅是执行中央和省里的决定,更是历史的大潮,滚滚向前,势不可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