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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日(8月25日)记者获悉,为确保2013年10月第六届东亚运动会在天津举办期间空气质量良好,本市出台《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实施方案》,从今年开始,将协同周边省市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采取措施积极推进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到2015年,本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大于或等于全年天数的85%,也就是说全年“蓝天”数要超过310天。
2013年底前重点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为达到蓝天指标,本市将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无燃煤区划定工作,逐步扩大禁燃区范围,严格控制燃煤污染,在外环线以内和滨海新区核心区域,逐步拆除已建燃煤锅炉。
在外环线以外区域,按照“十二五”供热规划要求,严格控制新建燃煤锅炉。并对加强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对排放不达标车辆进行专项整治;依法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监督管理,促进其健康发展;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建立机动车环保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加强区域环境执法监管,按照国家要求确定并公布重点企业名单,配合环境保护部进行执法检查,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到2013年底前,完成重点企业在线监测装置安装工作,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十二五”末初步建成重点区域监测网络
为了提高空气质量监测能力,本市将优化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开展酸雨、细颗粒物、臭氧监测和城市道路两侧的空气质量监测,制定大气污染事故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理预案,完善环境信息发布制度,实现重点区域监测信息共享。
到“十二五”末,初步建成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同时,完善考核制度,对各区县人民政府和相关责任单位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和城市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重要内容,向社会公布。
各区县大气污染防治
纳入城市环境
质量定量考核
有关负责人表示,本市将编制天津市大气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含天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方案),确保按期实现本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据悉,本市将实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度。由市环保局会同各区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各自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将相关责任单位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情况纳入城市环境质量定量考核,每年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各区县政府要将防治任务落实到企业并签订目标责任书,督促其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