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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今年将继续深入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今年“小金库”治理工作在政策规定上主要包括七个方面,如,对于顶风设立“小金库”的领导,将“先免职再追责”。
一年多查出两万多“小金库”
据介绍,自2009年4月以来,截至目前,全国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共发现“小金库”24877个,涉及金额122.42亿元。全国因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受到行政处罚842人,组织处理413人,党纪政纪处分1035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22人。
今年三方面治理“小金库”
2010年“小金库”治理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回头看”工作。二是全面开展社会团体的“小金库”治理工作。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的范围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三是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小金库”治理工作。
七条政策查处“小金库”
今年的“小金库”治理工作在政策规定上仍然突出鼓励自查自纠、严惩顶风违纪、鼓励举报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二是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三是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部门和单位,主管部门和专项治理领导机构要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四是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五是对“小金库”治理工作后顶风违纪设立“小金库”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六是对违反社会团体、公募基金会、国有资金监督管理,以及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程序和具体规定,依法做出处理处罚。七是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小金库”最高奖10万
今年还就奖励举报有功单位和人员的规定作了调整。去年“按照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罚款合计金额的3%-5%”,今年将“按照查实的设立‘小金库’金额的3%-5%”,给予举报人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