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 日前,天津市滨海新区工商局大港分局查处了一起医疗机构商业贿赂案件,罚没款合计10万余元。
日前,大港分局执法人员发现辖区某医院账册内记载有“付查体提成”的支出款项,核实发现为支付给某联系人的提成款。该医院2008年至2009年期间,以体检提成的形式向联系人支付提成款,先后6次向4名联系人给付了提成款8325.2元,医院获取违法所得41626元。执法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对该医院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41626元,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