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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到一年一度的退役士兵分配的日子,家长和士兵都十分关注,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记者日前走访了河西区民政局优抚科负责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问: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国家应负责安置吗?
答:安置。本市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仍采取自谋职业与安置就业相结合的办法。对非农业户口入伍、符合就业安置政策的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继续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市人力社保局结合本市各企事业单位职工人数、经济效益和用工情况,制定出全市各用人单位的有效安置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人民政府复员军人安置办公室调配到有关区县。
问: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何优惠政策?
答: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等十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详细说明了有关优惠政策。具体主要指在普通高等教育、个体经营免交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等,以及在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问: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有补助吗?
答:有。符合安置就业政策的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间按照本市城镇居民现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发给生活补助费。享受生活补助的对象只限于2009年冬季城镇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复员士官。享受生活补助的期限是,城镇退伍义务兵、复员士官从2010年2月起,转业士官从部队停止供应时间起,均到分配工作和批准自谋职业之日止。
问:退伍兵分配后不能及时上岗怎么办?
答: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复员士官从区县安置部门开出分配介绍信的当月起,由于接收单位原因不能按时上岗的,由接收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给生活费。
问:退伍兵对分配工作不满意怎么办?
答:应安置对象自接到安置部门开出分配工作介绍信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到用人单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安置,安置部门将其档案移交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或人才与劳务市场,不再按计划安置。对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复员士官的安置工作实行年度分配,定期终结,跨年度不再予以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