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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梁素梅)近日,武清区读者刘先生和王先生分别反映新购买的保利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上河雅苑商住房存在质量问题,经过反复维修,既消耗消费者很大精力,又耽误消费者的正常使用。后经消协调解,消费者获得赔偿。
刘先生购保利上河雅苑住房一套,刚刚交付使用,就发现厕所渗漏,找到物业公司报修。后经多次维修,反复查找原因,最终查明是地暖管破裂造成漏水,虽然重新更换了地暖管,解决了渗漏问题,但维修时间整整耗时三个月。消费者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延期使用,索要经济损失5000元。可开发商认为已经负责维修了,不予赔偿,因此双方僵持不下。
王先生也购买保利上河雅苑住房一套,交付使用后,即发现新防盗门门面有两处划痕、一个小坑,要求更换新门,商家只答应维修不予更换。
武清区消费者协会了解情况后,及时与保利上河雅苑物业公司联系,由于开发商属于工程分包,两个案例的直接责任单位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施工单位,消协工作人员通过物业公司找到了这两个直接责任单位,经过多次协商沟通,最终负责地暖工程单位赔偿消费者经济损失2000元,门业公司为消费者更换了新的防盗门。至此,这两起因商品房质量而引发的纠纷得到圆满解决,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