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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正处在婚姻“七年之痒”的男主人公感情出轨,不想被妻子捉奸在床。事后,满腹委屈的女主人无休止地报复丈夫的情人,不仅对其打骂,还雇佣他人对其实施抢劫。很快,东窗事发。警方根据线索将女事主抓获归案。本应受到同情的女事主因屡屡触犯法规,变成“阶下囚”。
七年之痒遭遇“小三”
段鹏和李怀玉于2003年5月结婚。今年年初,一个名叫夏瑶的女孩到段鹏的旅行社面试,当了业务员,在试用期就谈成了几笔生意,很快,段鹏提拔夏瑶做了业务经理,两人接触的机会多了起来,渐渐关系有些暧昧。一天,两人在酒吧聊了整晚,深夜时又到宾馆开房,凌晨3点多钟才各自回家。一个月后,夏瑶向段鹏提出辞职。段鹏不解,夏瑶说:“为了咱俩能长久,我还是离开为好。”段鹏不放心夏瑶今后的生活。夏瑶说:“我也打算开家旅行社,钱已经凑够了。”
很快,夏瑶的旅行社开业了,业务很快上了轨道。而段鹏的公司由于摊子铺得太大,资金周转不开,多亏夏瑶出手相助才渡过难关,两人的感情愈加深厚。
热心“侦探”帮忙捉奸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一天晚上,李怀玉的好友刘娜无意中看到段鹏和夏瑶亲昵地走进一家宾馆,她马上开车到李怀玉家报信。
一连几天,李怀玉的心情极度郁闷。一天,她乘出租车外出,司机王某见李怀玉心事重重,便主动搭话,“大姐,看你愁眉苦脸的,遇到什么难事了吧?”李怀玉将事情原原本本地讲给了王某。“你要是相信我,我帮你出这口气!”听了王某的话,李怀玉心想,自己正缺个帮手,于是让王某暗中监视段鹏和夏瑶,找到他们在一起的证据。
一天傍晚,李怀玉接到王某的电话,火速赶到某宾馆。待王某骗开房门,李怀玉把衣衫不整的丈夫和夏瑶堵了个正着。李怀玉狠狠扇了夏瑶两记耳光,没等她继续发难,夏瑶就瘫倒在地,流着泪哀求她,并保证以后不再和段鹏有任何来往。李怀玉虽然半信半疑,但这种事传出去自己也丢脸,最终还是放夏瑶走了。
报复过火成“阶下囚”
此后,李怀玉越想越不放心,再次找到王某,让他给夏瑶“提个醒”。王某几次趁夜深人静之时来到夏瑶家门口,用油漆往门上乱涂乱画,并留下警告信。一次,他还溜进夏瑶公司附近的停车场,趁保安不注意把夏瑶的车窗玻璃砸碎了。
此外,李怀玉还经常拨打夏瑶的手机,开口就骂,或者发谩骂、警告短信。即便如此,还是不能发泄李怀玉心中的愤恨,她的报复再次升级。一天傍晚,夏瑶下班回家,刚进楼道就被一个蒙面男子捂住了脸,之后被不明喷雾熏得晕了过去。等她醒来后,发现自己的皮包和手机不见了,身上到处是淤青。
接报后,公安大港分局刑侦八大队立即展开调查。夏瑶向民警讲述了长期以来李怀玉对她的报复,并称自己被抢后,李怀玉再没有打过骚扰电话,因此她觉得这件事很可能是李怀玉找人干的。面对讯问,李怀玉承认,夏瑶被抢确实是她雇王某干的,目的是为了报复。不过她始终认为,自己是有理的一方,因为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保卫婚姻”。但因她的愚蠢报复不断升级,最终触犯法律进了班房。
各方观点
市民:
“小三”该当何罪目前没人管
一些市民发表意见说,“小三”该当何罪,不应由原配妻子来决断,但目前没有人来决断这种事情,所以越权决断的原配妻子反而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也有人持怀疑态度,刚结婚一年的吴小姐说,“感情这种东西,用法律无法牵制。是男人的错?是原配夫人的错?还是‘小三’的错?这个不能随便下定论。”
社会学家:
立法惩治“小三”暂无可行性
社会学家郝麦收表示,“小三”势头的壮大,对一些家庭是赤裸裸的“叫板”,直接冲击家庭的稳定,“小三”现象对主流道德标准、伦理标准是一个很大的冲击,对社会危害极大,会导致社会的不和谐。此外,有学者表示立法惩治“小三”或出轨的男性,暂时还没有可行性,国家现行的法律里有对重婚罪的惩处办法,适当时候可以借用。
律师:
积极取证千万不要违法
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魏炜说,婚姻靠的是两个人共同的经营,如果确认夫妻双方无法再生活在一起,作为弱者的妻子应积极取证,在不侵犯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情况下,可以拍照、留下丈夫与情人的暧昧短信、录音、录像,形成有力证据链,准备今后在离婚诉讼中使用,这样无过错方可以向有过错方索要物质和精神赔偿,千万不要侵权甚至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