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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绥中大货’开得太猛,太霸道!”这种在很多外地司机脑海中的固有印象,正随着绥中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的深入推进而得以全面改观。近3个月来,全县两万多名货车驾驶员守法驾驶,近万台中型以上货物运输车辆全部重新检车一次,确保了车况良好安全运营,未发生一起重特大交通事故。
素有“关外第一县”之称的绥中县,地处华北、东北两大经济区的节点,京沈高速公路、102国道等干道贯通全县,物流产业发达,是我省的一个运输大县。目前,全县拥有近万台中型以上货物运输车,两万多名驾驶员从事长途运输职业,“有路就有绥中车”,运输规模可见一斑。
今年7月6日,全省启动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绥中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7月7日即召开全县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大会,要求绥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不仅要保证本县境内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还要保证本县的大型运输车辆在外地也不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彻底扭转“绥中大货”的野蛮运营形象,使其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严峻形势,绥中县公安交警大队决定在非常时期使用非常手段,全警动员、全警参战,采取休班民警包片、当班民警包线等方式,以每天工作10小时的超强度工作方法全力攻坚。
按照百日行动部署,绥中县公安机关要求,在7月底前辖区内中型以上货运车须全部重新上线检验一次,凡存在安全隐患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准上线运营。要想让近万台车在20天之内全部检验完,平均一天须检验400余台,按照平时的工作效率,这是绝对不可能完成的。为此,绥中县交警大队检车线从以前的每天工作7小时延长到每天10小时,干警们加班加点确保按时完成车检任务。
绥中县交警大队进一步落实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所有专业运输企业的法人、从事长途运输的驾驶员进行了一次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全面加强对挂靠运输企业及车辆的安全管理教育,明确车辆一旦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将依法追究被挂靠企业责任;对所有运输企业的营运车辆,发现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满12分的,立即取消其营运资格。
同时,绥中县交警大队还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施以重典。严重超载、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一律按上限实施处罚,够拘留的一律拘留、够吊销驾驶证的坚决吊销,严肃威慑不守法经营户及运营者。
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以来,“绥中大货”不仅没有发生一起重特大交通事故,运营形象也全面改善,长期占道超车等恶劣现象基本杜绝,“绥中大货”驶上了文明发展的快车道。(刘伟翟晓振刘立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