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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备受关注的“打假斗士”方舟子遇袭案有了新的进展,该案已被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石景山检察院。
因对罪名认定及伤情鉴定有异议,方舟子、方玄昌二人将向检方申请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方舟子的律师彭剑证实,方舟子和方玄昌的伤情鉴定结果都是轻微伤。彭剑表示,方玄昌受袭时间虽然比较早,但伤情鉴定结果也是最近才知道的。从方玄昌的伤情来看,头部系要害部位,伤势应该在轻伤以上。
“如果只是想找人教训一下方舟子,肖传国不可能花10万元去雇佣打手,这明显是想置方舟子于死地。”彭剑表示,方舟子二人均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对肖传国等人起诉。
资深律师董正伟表示,将本案涉案人员定性为“涉嫌寻衅滋事罪”起诉不妥。寻衅滋事一般是指无事生非,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最高量刑为5年有期徒刑。
肖传国实施故意伤害的目的非常明显,不符合寻衅滋事犯罪的构成要件。如果肖传国等人最终被司法机关认定为寻衅滋事罪,量刑会比故意伤害罪(未遂)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