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记者宋雪飞)市民张先生在黄金周购车时遇到了新鲜事,其加价提车的2万元钱4S店就是不给开具发票。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4S店不给加价金开发票的现象并不少见,其行为有偷税漏税之嫌。
黄金周到来,张先生趁着长假的空闲来到北辰一家4S店选购了一辆售价29万元的车型。但销售人员告诉他,黄金周火爆车市使这款车型脱销严重,如果现在预定,提到车至少要等半年,但如果支付2万元的加价提车金即可提前提车。急着开上车的张先生立即表示同意,并交纳了31万元的全款。但销售人员开具购买凭证时却告知他,2万元加价金并不算真正的购车款,因此这部分钱不能开发票。这令他感到疑惑,本来就是用31万元购的车,4S店开具的发票为何不含加价金呢?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黄金周火爆车市使部分车型出现脱销,这也使加价提车的现象再次回潮,其加价额度在1~3万元不等。但部分购买加价车的车主表示,有近三成的4S店在购车者交纳加价金后都不会主动开具加价发票。
对此,部分业内人员表示,这种加价销售不开发票的行为有偷税漏税之嫌。发票的数额只能开车型的原本售价,而不开加价后的数额,这样操作后,几万元的加价金就乖乖地落入经销商的口袋,并且没有任何的税务痕迹。而按照目前车型加价提车的火爆情况,其加价车型加价金的总体金额不容小觑。
部分经济律师也表示,按照相关税收法律法规,每1万元加价金不开发票,车商就能少交税款2000余元。这种行为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商家在售车时应自觉按照国家政策行事。消费者也应主动维护自身权益,在购买加价车时一定要索取全额发票,不纵容车商逃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