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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元利息一年翻了近200倍北大教授被告上法院
北京大学教授刘先生出国交流一年,在出国前虽然还清了信用卡欠款本金,却余下1.35元利息没还。没想到,一年后,刘先生所欠1块多钱利息“利滚利”之后,再加上滞纳金已经累积到了261.35元。发卡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将刘先生告上西城法院。
北京银行表示,刘先生去年6月申请办理信用卡时,在签署的合约中承诺,遵守并完全知悉和理解信用卡章程及领用合约的各项约定。若不按期足额偿还全部到期应还款,应自记账日开始按照银行公布的费率标准支付透支利息、滞纳金等。
信用卡逾期欠款
罚金便接踵而来
1.35元的利息在一年的时间里怎么会涨到260余元?记者了解到,一旦信用卡透支消费出现逾期欠款,利息、滞纳金等“罚金”便接踵而来。
记者查阅了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银行的信用卡收费标准,各大银行在透支利率和滞纳金收取标准上几乎保持一致:透支利率为每日万分之五,按月计复利。而且,大多数银行规定,如果持卡人没能在到期还款日前偿还全部欠款的,其当期透支消费的全部金额都不再享受免息待遇,自银行记账日起计算透支利息,俗称全额罚息。
如果持卡人还款金额低于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还要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滞纳金。不同银行规定的滞纳金的最低额度从1元、5元到10元、30元不等。
事实上,还没有看明白信用卡领用合约、章程,甚至搞不清透支利息、复利、滞纳金这些字眼儿就盲目签字申办信用卡的持卡人不在少数。
有网友计算后发现,透支利息每日万分之五,折合全年高达18.25%。按照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也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息的四倍,否则就是高利贷。现在信用卡的罚息却达到18.25%。“法律不允许高利贷,那么这种高额罚息算不算变相高利贷?”
银行收费直接依据
只是一部行业规范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斌律师介绍说,银行收取这些费用的直接依据,就是其与持卡人签订的《信用卡领用合约》中的“约定”。而其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是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该办法对银行信用卡和借记卡业务中的免息还款期待遇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等作出了具体说明。
王斌律师说,《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效力很低,只是一个行业规范,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只能参照适用而不能直接引用。而且,对于这样一个牵涉社会公众利益的事项,只是由行业主管机构来制定规范显然不符合现代法治精神。
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关于信用卡透支利息可否计算复利问题的批复》中认为银行卡透支利息不应计收复利。其理由是透支利率已经包含了惩罚性质。而且,《管理办法》中虽然规定了透支计收复利以及滞纳金,但并没有规定全额罚息制度。银行以此作为收取全额罚息的依据是没有道理的。2009年,工商银行取消了“全额罚息”的做法,规定只对未偿还的透支消费部分收取利息。这充分表明全额罚息并不是《管理办法》硬性规定的。
所谓接轨国际惯例
怎么不接义务性的
银行全额罚息第二个依据就是银行业的“尚方宝剑”——国际惯例,银行方面称这是国际银行业对于防范信用卡业务的呆坏账风险所采取的通行做法。
对于垄断企业时常提到的“国际惯例”,王斌律师表示,信用卡对于透支的利息收取上都是较高的,但是各个国家各个银行的做法并不是完全一致,有的是根据欠款时间长短的不同规定不同的利率,确有对全额收取罚息的,更有只对未还金额收取利息的。而且,监管机构大都对信用卡的收费做多种限制性规定。
但是对于发卡行更细致到位的通知提醒义务这样的“国际惯例”做法,却没见国内发卡行与国际接轨。
银行提供格式合同
申请人未必看懂了
记者了解到,大多数类似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信用卡欠款诉讼都以持卡人败诉而告终。而持卡人败诉的理由大都是相关收费方式都在信用卡领用合约里面进行了约定,持卡人签字认可了该协议,理应受该协议约束。
王律师说,为了节约劳动,银行等企业大都使用格式合同。《合同法》规定,格式合同、格式条款应符合公平原则,提供方需尽说明义务;单方面的免责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可眼下,信用卡领用合约某些条款对持卡人的潜在威胁是普通的申请人很难理解的。
用高罚息规避风险
明显超出合理限度
王斌律师表示,银行在允许消费者透支的同时规定较高的收费以规避风险是合理且必要的。但是,如果银行办理信用卡时对办卡人的资信审核形同虚设,随意降低门槛滥发信用卡,然后单纯通过收取高额罚息的方式来进行所谓的“规避风险”,其动机就十分可疑了。用全额罚息、复利加滞纳金的方式对持卡人的逾期还款进行“报复”,明显超出了银行规避风险的合理限度。
王斌律师认为,解决之道要靠强化市场竞争,打破银行业中存在的行业垄断,这样才有可能如工商银行取消全额罚息一样,各家银行竞相降低成本、降低收费去争揽客户,从而让消费者和整个经济获益。
透支有风险
用卡需谨慎
王斌律师说,“透支有风险,用卡需谨慎”。持卡人在办理和使用信用卡时应注意:
1.详细了解银行卡领用合约内容及相关收费标准,不要轻信业务员口头承诺,尽量不要通过代理或中介渠道办卡。
2.不要抱着通过透支取现解决经营资金周转问题的想法去办卡。
3.仔细了解并记住信用卡的记账日、还款日、还款金额。
4.最好绑定存有足够资金的借记卡进行自动还款。
5.如果出现地址变更或工作变更应及时与发卡行联系变更。
6.刷卡消费要有自制力,量力而行。对于出现无力还款的情形,应尽快解决,办理还款销卡手续,避免越陷越深,导致出现刑事责任问题。
(据《北京晚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