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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我的预产期快到了,城居医保能否给予报销生育费用?”昨天上午,家住白石街道的王女士拨打96110咨询说。
“生育发生医疗费用,城居医保将不予报销。”烟台市医保处城镇居民科姜科长表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重点解决住院和统筹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支出,不建立个人帐户。我市在重点保障住院和统筹病种门诊医疗的基础上,适当兼顾未成年居民意外伤害门诊医疗及成年居民、老年居民普通门诊医疗。对于居民因妊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报销范围。
根据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还有,因交通事故及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因违法犯罪、醉酒、斗殴、自杀、自残、他人伤害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因捐献肾脏、肝脏等人体组织、器官发生的医疗费用;因妊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责任归属及有责任保险赔偿的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国外和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国家、省有明文规定不予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开支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