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郭晓莹】市工商局在流通领域对标称广东、福建、湖北、江苏、上海、天津等6个省、直辖市15家企业生产经销的15个批次的液晶显示器开展质量监测。结果显示,2个批次响应时间指标,1个批次亮度、视角(垂直)指标不合格。
不合格液晶显示器名单: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批号HY001040600858),标称商标HKC,规格型号S9809;天津市琛亚电子仪器技术有限公司(经销商)(生产日期2009年11月9日),标称商标PHILIPS,规格型号190C1SB/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