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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刚刚闭幕的首届中国(天津滨海)国际生态城市博览会政策发布会上获悉,滨海新区发改委、商务委、经信委、科委、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发布促进滨海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17项专项资金奖励政策,支持工业技术改造及工业园区建设、节能降耗、中小企业发展、信息化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产业发展。旨在为国内外企业在新区茁壮成长提供全方位、最优惠、最有力的支持。
据介绍,这17项专项资金奖励政策包括:滨海新区农业现代化建设专项资金,滨海新区示范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滨海新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工业技术改造及工业园区建设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专项资金,信息化建设专项资金,招商引资专项资金,服务业引导专项资金,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创新专项资金,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政府外包服务专项资金。今年,滨海新区将安排12.64亿元专项资金促进经济发展,其中,对重大项目、战略新兴产业等项目,除新区政府给予补助或贴息外,相关管委会也将按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配套。
滨海新区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滨海新区对这些专项资金的投入和管理措施今后将越来越完善,对各类企业支持力度将越来越大,政府将采取最科学、最有效的资金引导措施支持企业发展。将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加务实的举措,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全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