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随着长假宣告结束,“长假综合征”的字眼总会如约而至。而一些所谓的专家会语重心长地提醒,必须及时从作息、饮食、心理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调节,以此应对、矫正“长假综合征”。诸如此类提醒的善意无需质疑,但是,如果夸大“长假综合征”的“临床表现”及其危害性,那未尝不是一种矫情。
不可否认,长假在给人们带来无尽欢笑和愉悦的同时,也难免会带来作息、心态和精神上的一些变化,出现精神涣散、视觉疲劳、肠胃不适、焦躁不安、上班恐惧等“长假综合征”。不过,这是一种很正常的身体、心理和精神反应,是“生活辩证法”的生动体现。何况作为社会人,一旦步入生活工作的正轨,完全可以在极短时间内从身体和精神上走出长假。夸大“长假综合征”,首先就是对社会人的理性和自我调适能力的不自信。
更加关键的是,不少人出现“长假综合征”,“病根”并不在于长假期间的慵懒、放纵,而在于平时生活工作的压力过大、节奏过于紧张、安全感不足。理应在平时就得到的休闲权利,就得到释放的心理压力,被集中到长假里点燃,势必会出现火山爆发的状况。换言之,正因为休闲没有成为民众生活与存在的一种“常态”,“长假综合征”才会以“非典型”方式呈现出来。
而对许多劳动者特别是企业职工而言,法定假日、带薪休假、探亲假等休假权,更多的只是“纸上的权利”。这就注定了,“长假综合征”不过是他们的一种奢望,他们即使想“患上”,也没那个机会。长假里,他们依然坚守岗位、辛勤工作,但加班工资经常无法兑现,最后变成镜中花、水中月。
显然,相较于休假权和休闲权的现实困境,能亲身体验“长假综合征”是极其幸福的。(陈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