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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底,刘强(化名)结识了宋宇。宋宇自称父母是某集团领导,能办很多事情。恰巧,刘强的朋友林忠想换一份工作。刘强这时想到了宋宇。宋宇痛快地答应帮忙,但提出需要10万元的“介绍费”。林忠于是交给宋宇现金9万元及苹果牌笔记本电脑一台。
5个多月过去了,宋宇对工作的事只字未提,只说马上就有结果。又1个月过去了,宋宇拿出一份“某某公司实习证”说,集团有规定,工作前必须要进行实习。今年7月下旬,林忠实习结束,可宋宇的电话却再也打不通了,刘强等人随即报了案。
8月13日,犯罪嫌疑人宋宇在沈阳大东区小北街8号被抓获。据宋宇交待,他的父母根本不是什么集团领导,而他也只是天津宏港劳动服务公司员工。见刘强等人催得紧,宋宇便制造假的实习证给林忠,想拖延时间,随后逃跑,不想终落法网。(实习生马兰通讯员潘法宽邓乔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