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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报道,南京市下关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进行了一次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招聘录用四人,但其中的三人都是局领导的子女。对此,单位相关负责人解释,此次招聘本身就是面向“劳动局系统内”的招聘。最终录用人员是根据笔试和面试后的综合得分排名,择优录取。
先不说是不是真的“择优录取”(相信大家都心知肚明),单说面向“系统内”招聘的理由,就根本站不住脚。早在2000年,中组部、原人事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在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制度;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要求事业单位除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人员的以外,都要试行公开招聘。公开招聘把过去由单位或领导“点招”,转变为面向社会“公招”,得到了社会的肯定,受到了群众的欢迎,被称之为“阳光工程”。
然而,通过媒体的披露,我们知道了,现在屡有由“公招”再变为涉嫌“点招”的事。而这些“点招”事件,很多都是以“系统内”为名义的。而这些“系统内”,往往又可以等同于“系统内领导的”。而如果越来越多的“系统内”出现,势必把“拼爹现象”推向新的高度。
之所以违反国家规定的“系统内”招聘屡屡出现,除了执行不力、监督不严外,更在于事后的处罚大多只是“退还了事”。这样的风险低、收益高的买卖,不火才怪。(东剑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