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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近期,济南市考评委员会反馈了济南高新区2010年度上半年群众满意度调查情况:群众满意度为88.5%,不满意率为3.47%,群众满意度测评在全市名列前茅,与2009年相比,群众满意度提高了1.4%。本次满意度调查主要针对八个方面:改善投资环境、环境综合整治和维护、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中小学教育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依法行政和干部工作作风。调查分为满意、比较满意、不满意和不了解四种情况。八项调查结果经过统计计算得出满意度调查综合结果。
管委会高度重视本次社会满意度调查情况,主要领导做出重要批示,要求群众满意度调查涉及的各职能部门,对照调查结果,针对薄弱环节,深入查找原因,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加大工作落实力度,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9月27日,济南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考核办主任马玉星同志召集组织部、纪工委、政法委、投资服务局、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社会保障局、社会事务局、行政审批中心10个职能部门,召开了2010年上半年群众满意度调查情况工作会议。参会各职能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就上半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查找和分析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马玉星在讲话中肯定了各职能部门查找问题比较准确,整改措施具有针对性,下一步关键要落到实处。同时就提高群众满意度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
1、充分认识群众满意度调查的重要性。群众满意度调查是市科学发展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检验各项工作是否具有的成效的重要措施,工作好不好、该如何改进,群众最有发言权,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目前,我们必须把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决策和工作的重要依据,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尺,赢得群众满意是我们决策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客观分析和看待满意度调查结果。影响群众满意度测评主要有三种因素:⑴工作中因主观原因确实存在不足,造成群众不满意的;⑵工作受种种客观因素的制约,无法达到让群众满意的;⑶群众对工作满意评判的标准和尺度无法把握。
3、认真整改,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针对影响群众满意度测评三种因素提出整改措施:由第一种因素引起的群众不满意,各职能部门应主动承揽责任,不能推诿扯皮,要认真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大力抓好落实;由第二种因素引起的群众不满意,如果是各职能部门凭借自身能力难以克服的制约因素,应提出书面建议上报管委会,由管委会统筹协调解决;由第三种因素引起的群众不满意,各职能部门应深入基层、企业、群众,积极开展调研,多听、多看、多想,对日常工作进行探讨,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为基层、企业、群众多办实事、办好事。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借助各级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高新区先进做法,获得基层、企业和群众的认同。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