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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离不开房屋拆迁的环节,拆房子如不科学施工,也会发生险情。为确保房屋拆迁过程安全,近日本市出台了一系列举措,严禁施工企业无证承揽房屋拆除工程。遇有大风天气或雷雨、冰雹、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拆除作业。如有野蛮施工行为的,要坚决停工、限期整改。
日前,市国土房管局向相关单位下发了《关于加强房屋拆除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房屋拆迁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安全资格证书,且具有“爆破与拆除工程”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实施房屋拆除工作,严禁施工企业无证承揽房屋拆除工程。拆房前,房屋拆迁单位要与施工企业签订《拆除房屋合同》和《安全施工责任书》。
为保障周边人员及设施的安全,拆房现场实行先围挡后拆房的作业方式,拆房范围的四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2.5米的实体围挡。对超出规划围挡范围的房屋,可采取高度不低于2米的金属定型材板进行临时围挡,房屋拆除后,再设置正式围挡。房屋拆迁单位在拆房前应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交底,详细介绍拆除区域内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及隐蔽工程分布情况。拆房单位应根据不同拆除方法划定危险区域,做好警戒标志,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拆除临街房屋的,必要时要搭建防护棚。
拆除房屋作业一般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立体交叉作业。拆房时,应先拆非承重结构,后拆承重结构,拆除构件或结构时,应防止相邻部分发生坍塌,局部拆除时,对保留部分应采取加固措施。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时,应设置垂直运输设备或溜放槽,拆除物禁止向下抛掷。
天气不好时,拆除房屋会出现各种险情,而且工程扬尘更容易破坏周围的空气。根据规定,房屋拆迁工程中遇有大风天气或雷雨、冰雹、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拆除房屋作业区域内要有喷淋、洒水、压尘等设备,工程废土及时清运,不得在现场堆放。运土车辆要采取边喷水边装运的方法,做好苫盖。
为确保安全,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房屋拆除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对有野蛮施工行为的,要坚决停工、限期整改。情节恶劣造成安全事故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