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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开户过亿,上市公司数千,沪深总市值20多万亿,市场规模居世界第三;股票、债券、基金、QFII、QDII、商品期货、股指期货……投资品种百花齐放;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多层次市场基本形成。中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区域到全国,仅用20年的时间,走过了一些成熟市场上百年走过的道路。
“法治是资本市场的‘立市之基’。证监会立足于贯彻依法治国的全局要求,自觉把资本市场的发展和规范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全面夯实市场发展和规范的法治基础。”9月30日上午,刚刚从外地返回北京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席尚福林说。
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一刻也离不开法治建设。特别是近6年来,中国证监会全面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制度建设用“加法”,放松管制用“减法”,权利制衡用“除法”,沟通服务用“乘法”,先后制定和修订了416件法律法规,占我国资本市场现行有效法规文件的87%;取消、调整了2/3以上的审批项目,共128项,涉及融资、并购等资本市场核心业务领域。6年来,证监会依法行政,在法规体系构建、监管职能转变、监管行为规范、执法体制创新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重构法律体系 转变监管职能资本市场是规则导向的市场,中国证监会始终坚持以法律制度建设为抓手,积极推动国家立法机关及时修订、适时出台公司法、证券法、基金法、期货条例等资本市场基础性法律法规。下大气力抓法规文件的立、改、废,对资本市场法律制度进行全方位、整体性和系统化的清理重构,在保障资本市场健康运行的同时,为股权分置改革、创业板市场、融资融券、股指期货、发行定价制度、并购重组制度等改革措施的平稳推出和有序运行奠定了法治基础。
“加强监管”和“放松管制”看似矛盾,实则统一。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就是政府职能有边界、政府职权有依据。
一方面,证监会切实放松管制。先后分5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128项,全方位扩大市场主体经营权。另一方面,有效加强监管。证监会对110余种监管措施进行了梳理和整合,归纳成18个大类的监管措施。通过立法,证监会获得查封、冻结资金、证券,限制证券交易等准司法性质的权力,大大提高了监管的执行力和权威性。
限制监管权力 推行政务公开随意执法、选择执法、自由裁量不规范是依法行政的大敌,对此,尚福林特别强调:“依法行政的核心是限制和约束行政权力。”
证监会在审核部门建立起“双人制”、“会议制”等工作制度。对于监管工作中遇到的与现行法律法规不明确、不具体,理解上有弹性和空间的具体问题,专门制定“法律适用意见”公开发布,确保执法尺度和标准统一。近3年多来,证监会机关法制机构处理的法律适用和个案审查案件2300多件,正式出具法律意见14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