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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天津北方网讯:2008年,我购买了南开区城上城龙亭家园的精装商住两用楼。我去收房时,发现房间竟然没有防火消防管道入户设施,这是商用房与民用房的区别所在。这座楼共20层,1—3层为商业中心,4层以上为单元式写字间,每层22间,若有一间发生火灾,整座楼都不堪设想。请求贵报帮助向有关部门反映。
读者王洁
附记
记者与市公安消防局取得联系。该局责成南开消防支队调查处理。南开消防支队回复本报:2010年3月15日,龙亭家园由消防局技术处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该支队防火处人员现场调查,龙亭家园12号楼公共区域的自动消防设施设置情况与验收相符,但在抽查楼内单元时发现,该楼单元内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被拆除,群众反映的情况属实。防火处人员传唤开发公司相关负责人了解到,开发商为了达到售楼初期向业主承诺的精装修效果,向部分业主征求意见后将户内的消防设施拆除。南开消防支队告知开发商天津市中心信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属违法行为,责令限期将龙亭家园12号楼户内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恢复(改为边墙式喷头),确保消防安全。同时依照《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实施罚款。本报记者高小妹实习生庄 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