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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北京文学》
28.关注失地农民
7天就盖成了一栋三间四层的小楼,结果泥瓦匠在粉刷墙壁时,外面的大雨一淋,房子轰然垮塌。8名工匠全部砸死在里面。幸好当地政府及时赶到现场作了协调处理,才没有酿成更大的群体事件。
说到拆迁区域的规划问题,我们采访规划办主任时,他说出了规划问题的症结:“规划是动态的、不断发展的过程,具有时段性和地方特色。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城乡规划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比如十年前规划修建的马路,比较宽阔,过了十年,这条马路又变窄狭了。十年前再好的规划,现在都可能是败笔。规划永远赶不上变化,这也是导致规划广受国人诟病的原因。管理执法的艰难也是规划部门本身难以克服的问题。”
如果把城市建设管理的责任都推给规划部门,同样有失公允。现在规划部门的地位越来越高,作用越来越大,但同时也意味着责任越来越重,似乎所有的矛盾都集中到了规划部门的身上。规划超前了,体制跟不上;做法超前了,理论跟不上;作用超前了,地位跟不上。这是规划工作面临的困境。
拆迁引起的暴力事件,大部分发生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如2009年12月14日发生在北京海淀区北坞村的“席新柱事件”。当大量警车和政府人员来到北坞村,包围了席新柱家的时候,被打伤住院的席新柱身上已经泼满了汽油,他喝令拆迁者不要进来,但拆迁者强行闯入,这时席新柱点燃了身上的汽油。
2009年1月开始,北坞村被定为“城乡一体化”试点工程,不到两个月,《北坞村腾退改造方案》出台,但令拆迁者十分恼火的是,席新柱一直不肯“自愿”腾退。席新柱认为,一平方米的土地只能换一平方米的楼房,自家的土地可以盖成房屋出租,而搬到楼房靠什么吃饭都成了问题。因为没有“自愿”腾退,11月24日下午,席新柱和另一个没有腾房的村民于新贵被6个身份不明的人员打伤,于新贵被打得昏迷,血流满面。席新柱右臂骨折,右小腿骨折,肩胛骨骨折,身上多处受伤。
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许志永撰文指出,与“唐福珍事件”不同,在“席新柱事件”,强拆是以“村民自愿腾退”为名义,将集体土地改变用途,由村委会出面,没有规划许可证,没有土地征用批文,没有听证,没有拆迁许可证,没有争议裁决,没有申请强拆执行,没有任何法律手续,就强拆了席新柱家拥有产权的合法房屋。
在土地征收相关问题的走访过程中,我们同样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尽管一些拆迁办与待征地所在的村签订了整体征地补偿协议,但大多数村民拒签协议,其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各地征地农民的社保政策不一,有的尚未出台,这是他们的最高期待所在,农民还要等待、观望。二是土地基本上已划给村民作宅基地,村民要价较高。三是涉及拆迁区域内的鱼池等建设性补偿和特种养殖补偿与村民要价相距甚远,存在较大分歧。
失地农民是我们无法绕开的一个话题。在我们城市发展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土地。
失去土地的农民,身份并没有因为农村土地转为城市用地而转变为城市居民,去开始一种新的美好生活。相反的,有很大的一部分却沦为务农无地,务工无岗,社保无分,创业无钱的流民和弱势群体。关注失地农民的生存和发展,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全文完,明日连载《重庆打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