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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北京的物业公司和物业公司负责人将采取类似驾照记分制度,当物业企业出现违规,累计被扣满20分时,一年内将不得承接新项目。昨天,市住建委公布《北京市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
《办法》明确北京将采用物业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和项目负责人考核记分制度。
企业记分总分为20分,记分达到3分时就要限期整改;记分达到5分时,区县房管部门将约谈并行政告诫及核查企业的资质条件。不符合资质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改正期间不得承接新项目,一年内不得晋升资质等级;记分达到20分时,一年内不得承接新项目,不得晋升资质等级。
记者在记分表上看到,物业企业出现擅自停止物业服务、逾期不交接;占用小区的公共维修基金;损害业主公共利益等行为将一次记5分。如果出现拒不撤出或逾期不撤出小区,一次就会记10分。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作为《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重要配套政策,两个“办法”主要解决的是物业企业服务行为不规范等问题。记分由市住建委和区县房管部门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后作出。
在《北京市物业服务项目管理办法》中,确定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网签与备案制度,今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为商品房预售或现房买卖合同的附件,在开发商与购房人完成商品房预售或现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联机备案时一并签订。
此外,如果全体业主决定小区采取自行管理方式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告知所在地区县房管部门。
据介绍,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记录将向社会公众开放,提供公众查阅,接受社会监督。记者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