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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讯郭某伙同王某等人假冒警察敲诈吸毒人员,后索要钱财11.2万元。9日上午,该案嫌疑人王某在海淀法院出庭受审。该案的主犯郭某以及同案犯王某某此前因敲诈勒索已被判刑,而王某某曾是某分局刑侦民警,于案发前离开了公安机关。
24岁的王某2007年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2009年1月因此案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但在取保候审期间,王某又因盗窃被抓获,今年2月被昌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2008年6月6日15时许,被告人王某受郭某(已判决)指使,冒充警察,伙同王某某(已判决)在海淀区东王庄小区,以被害人李先生吸食冰毒为由将其查获。后被告人王某继续伙同郭某等人以“铲事”为由,敲诈李先生钱财,后将李非法羁押至6月16日,其间向李先生索要人民币112300元,后被告人王某于2009年1月9日被公安机关抓获。
王某某曾是某分局刑侦支队民警,他在案发后交代,当时一家保安公司经理郭某向他提供线索,称被害人李先生有吸毒并有使用假信用卡诈骗行为,并称李先生可提供破获信用卡案的线索。王某某便和郭某等人在李先生吸毒期间将其抓获,当时王某某亮明了警察身份,并验明李先生的尿检有问题。
王某某没有将李某带到派出所,郭某等人为吓唬被害人李先生,还将其拉到公安局大院内,此后便发生了敲诈李先生一案。(王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