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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高院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
日前,天津高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研究在全市法院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的具体措施。会议决定,立即成立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向全市法院下发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及实施方案,围绕立案信访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审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审判管理公开、廉政建设公开等八项内容加大司法宣传力度。天津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少平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这次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推动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形成集中的宣传态势,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法委、人大、政协汇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情况,听取意见,争取支持,为深化司法公开创造良好的环境。二是要抓住契机,拓展公开领域和活动效果。要以这次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为契机,认真分析检查各项公开事项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要结合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的亮点,对照“八项公开”的内容逐一研究宣传重点和宣传方式,精心谋划,分专题开展几次集中宣传活动,以立体、动态的方式和生动的形象展现司法公开的最新成果;要通过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透明,促进规范文明廉洁执法,推动法院各项工作上水平。三是要认真总结,完善司法公开制度和建设阳光司法长效机制。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总结司法公开的经验,不断充实完善司法公开的形式和制度,形成天津法院阳光司法的特色、亮点和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