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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天津机场边检站证件检查二队在办理由天津飞往台北的BR729次航班出境边防检查手续时,执勤民警发现有一名台湾籍旅客所持台胞证上的签注的有效期到2010年9月25日截止,其在内地逾期居留1天,于是民警将该情况向有关负责人员汇报。经相关民警核实鉴定后,确认该旅客属逾期居留,遂按照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对该旅客做出相应处理后放行。
根据我国相关出入境法律法规规定,对出境检查时发现的逾期停留或居留的旅客,分别给予处罚:即处以警告或者每非法居留一日为起始直至不超过规定总额的罚款,或者处以3日以上10日以下的居留;情节严重的并处限制出境。天津机场边检民警提示广大出入境旅客,一定注意签证规定的停留期,以免逾期居留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若要逾期居留须事先办妥延期手续或新签证。(通讯员冯树宝 赵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