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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侯砚通讯员冯兆君)按照人保部要求,昨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本市人才服务和职业介绍服务等中介机构将启用统一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市人社局将在10月底前,对原人事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放的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职业中介许可证进行统一免费换发。自11月1日起,凡未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的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从事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活动。
按照市人社局要求,凡持有本市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和职业中介许可证的中介机构,本月11日至18日,可按要求向市、区县人社局提出换证申请。市、区县人社局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予以审核,对符合规定的,10月30日前,由市人社局统一办理换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手续。
据了解,申请换证的中介服务机构除具有人才中介服务许可证和职业中介许可证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有符合要求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设施设备;注册资本金在十万元以上;业务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证书(原人才服务机构应具有人才流动业务培训合格证书,原职业中介服务机构应具有职业指导人员资格证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据介绍,此举将对打击黑职介以及小型不正规的职介结构起到积极作用。市人社局负责人表示,凡不具备换证必备条件;自去年以来未正常开展相关业务;在中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欺诈行为,被群众举报,受到相关部门处理的中介服务机构,将不予换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