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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绍芳)市工商局日前在流通市场对标称广东、福建、湖北、江苏、上海、天津6个省、直辖市15家企业生产经销的15个批次液晶显示器开展质量监测,结果显示2批次液晶显示器不合格。
据了解,此次依据相关标准以及商品明示企业标准或质量承诺,重点检测了正常工作条件下的防触电危险、与交流电网电源的连接、结构要求、绝缘要求、开箱检查、亮度、对比度、视角、响应时间、功耗、像素缺陷、标记和使用说明共12项指标。主要问题是2个批次响应时间指标,1个批次亮度、视角(垂直)指标不合格。对本次监测发现的不合格液晶显示器,工商部门已责令受检经销单位全部下架,停止销售,并依法进行了处罚。消费者若发现存在继续销售不合格液晶显示器的经营者,可拨打12315进行举报,工商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