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报讯(记者王赫岩通讯员杨毅王栋李天斌实习生赵璇)一男子因无证驾车受到拘留处罚后不思悔改,前天再次抱着侥幸心理无证酒驾,结果又被交警查获。昨天交管部门依法给予无证酒驾者申某1500元罚款的处罚,公安和平分局依法合并处以申某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10月10日20时,交警营口大队交警在河北路承德道交口实施夜查交通违法时,牌号为津JZ60××的夏利车沿河北路由北向南行驶过来,当交警对该夏利车驾车者进行检查时,此人躲躲闪闪,交警感觉不对劲儿,当即使用随身携带的酒精检测仪对该驾车者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该驾车者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26毫克,属酒驾交通违法。经进一步审理,该无证酒驾男子系河东区人申某,曾在今年7月因无证驾车在张自忠路营口道交口被交警查获并受到公安和平分局依法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申某当天18时与朋友在河东区万新村某饭店吃晚饭饮下3两白酒后,抱着侥幸心理无证驾车送朋友回家,结果被交警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