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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杜琨)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基本原则是用电少的居民少支出,用电多的居民多支出。
据了解,按照发改委公布的流程,居民阶梯电价最早将于今年11月开始实行。居民阶梯电价分为三档。
第一档电量按满足居民基本用电需求确定,第二档电量反映正常合理用电需求,第二档电量以上用电为第三档电量,体现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电量分档标准,以省(区、市)为单位,按照覆盖居民用电户的比率确定。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电价基本维持较低价格水平,第二档电价逐步调整到弥补电力企业合理成本加收益的水平,起步阶段电价在现行基础上提价10%左右。第三档电价体现资源稀缺状况和环境成本,逐步调整到第二档电价的1.5倍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