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 交管部门一项最新统计显示,天津市六成交通事故源于司机疲劳驾驶。疲劳驾驶正日益成为交通事故的一大诱因,交管部门在日常纠违中也将疲劳驾驶与酒驾、闯红灯、超速、涉牌涉证并列为五类重点整治的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驾驶疲劳是驾驶人长时间连续驾车后产生的生理和心理机能失调,表现为驾驶技能下降,这时驾驶人注意力不集中、判断力下降、动作迟误或过早,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这种情况下,驾驶人应该及时停车休息,不得勉强驾车。
此前,交管部门专门对100名驾驶人进行过有关“是否有过疲劳驾驶经历”的调查问卷,近七成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有过驾车时打瞌睡的情况。同时,该调查还发现,很多驾驶人存在睡眠不足的情况,80%的被调查者每天的睡眠时间少于8小时,40%的被调查者每天的睡眠时间少于7小时,说明很多驾驶人在驾车时均存在睡眠不足的情况,这种情况下驾车很容易发生疲劳驾驶。
“驾驶人疲劳时会使判断力下降、反应迟钝、操作失误增加。处于轻微疲劳会出现换挡不及时、不准确,处于中度疲劳会出现精神呆滞、忘记操作,处于过度疲劳往往会出现下意识操作或者打瞌睡,严重时会失去车辆控制能力,这时仍勉强驾车可能导致交通事故。”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据以往事故案例分析,疲劳驾驶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的时间多为深夜、凌晨或者午后。“11时至13时、24时至凌晨2时、4时至6时这三个时间段最为多发。而且,驾龄较长的老司机往往更容易发生疲劳驾驶。”据分析,这些时段均是驾驶人容易犯困,大脑易混沌的时间段,很容易使驾驶人的观察、判断和操作出现差错。而驾龄较长的老司机更容易因为自己驾驶经验丰富而麻痹大意,忽视疲劳驾驶的行为。
此外,大货车司机由于经济利益驱使,赶夜路不休息,也容易产生疲劳驾驶。据悉,今年9月,交管部门受理的适用于一般程序的交通事故中,大货车交通违法引发交通事故的情况多发,发生起数占当月交通死亡事故起数的69.35%,死亡人数占当月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6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