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日前,唐某去世,秦某又为他办理丧事送了终。唐某安葬后不久,唐某之弟前来要继承兄长的遗产,他认为秦某是女婿,不能继承,他是唯一的继承人。秦某不同意,来到司法所请求帮助。在司法所干警耐心细致地调解及讲解继承法的规定后,唐某之弟最终明白了秦某对岳父唐某享有合法继承权,也打消了争夺哥哥遗产的念头。
相关链接: 尽心赡养老人 女婿可成继承人我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人权益做了详细规定,同时为鼓励儿媳女婿尊老养老的高尚品德,对他们的权益也予以明确保护。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妇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这两条法律规定可知,女婿与岳父母、儿媳妇与公婆,不是血亲关系,原则上不享有继承权,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是女婿或儿媳不仅在配偶在世时尽心赡养老人,而且在丧偶后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则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或岳父母遗产。
本案中,秦某与唐某的女儿婚后一直与唐某共同生活,在唐某女儿死后对唐某尽了所有的赡养义务,理所当然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唐某的遗产。而唐某之弟作为唐某的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秦某未放弃继承的情况下则不得继承唐某的遗产。(记者于国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