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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孙启明通讯员朱健邱淼淼)一家进出口公司的总经理,欺哄他人与自己合作经营出口水泥业务,借此骗得200万元人民币。日前,该男子已被南开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20万元。
来自内蒙古的白某今年37岁,是俄罗斯一家进出口公司的总经理。2007年12月,白某通过本市一家建筑工程公司的姚某与被害人谈某相识。2008年4月,白某提议让谈某与其共同合作经营向俄罗斯出口水泥业务。随后,二人以个人名义,于同年4月28日在南开区一家咖啡厅内签订了《合作协议》。后白某向谈某隐瞒事实真相,编造了需向供货方交纳预付款,方能发货及货物已到需交款的虚假事实,骗谈某于2008年4月30日、5月5日分两次将200万元的合作款项汇入白某提供的银行卡中。白某擅自将200万款项以出口木材结汇的名义,通过满洲里一家进出口公司分5笔,将其中的147万余元转入自己经营公司的账户内,余款挥霍自用。其间,谈某多次催索,白某编造还在做水泥业务等谎言搪塞,后谈某发觉被骗,于2009年1月报案。公安机关经侦查,于同年3月将白某抓获。案发后,白某亲属主动向谈某退款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