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读者来信”版中刊登《业主委员会要收取劳务费一品家园小区业主提出质疑》一文中,业主委员会成员劳务费标准原为“主任150元,副主任100元,委员50元”,实为“主任、副主任100元,委员50元”;业主委员会成员每月劳务费支出原为800元,实际为350元;该笔费用为小区经营性收入中支出。 ——编者